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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郓城县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开启申报 新就业无房职工可申请

2023-05-11 16:21:22 来源:郓城县房产服务中心

  原标题:郓城公租房开始报名!

  郓城县2023年度公租房报名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缓解我县住房困难群众的租房压力,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鲁政办发[2010]4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发[2020]17号)和《菏泽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菏政办发[2019]27号)《关于公布郓城县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通知》(郓房发[2023]7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报名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3年5月8日-5月31日

  二、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且至少一名家庭成员为辖区内城镇居民;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城区内无私有住房,且名下没有商业、办公、厂房等经营性房产;

  3、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0%以下(即33563*90%=30207元),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4、申请人家庭无购置价格超过6万元(不含税)的交通、运输工具。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城镇户籍或城区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在郓城县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工作,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房屋,且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在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房屋;

  5、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0%以下(即33563*90%=30207元);

  6、申请人家庭无购置价格超过6万元(不含税)的交通、运输工具。

  (三)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籍不在城区范围内;

  2.申请人户籍为外地的,持有城区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

  3.申请人在城区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工作,即已签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1年以上;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城区无私有房产;

  5.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0%以下(即33563*90%=30207元);

  6.申请人家庭无购置价格超过6万元的交通、运输工具。

  家庭成员2人以上(含2人),每个家庭可选定1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能申请1套公共租赁住房。

  三、申报方式:

  1.网站申请:申请人符合申报条件的,登陆网站:https://web.zfgzf.ccbhome.cn/#/ 进行申报(操作流程参考附件2)。

  2.手机申请:手机微信关注“安居齐鲁”公众号,通过手机进行填报申请(操作流程参考附件3)。

  咨询地点:和馨嘉园西区物业楼二楼。

  咨询电话:18661570345。

  四、申报流程:首先需要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提交申报材料进行申报,申报提交后十个工作日 馈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根据反馈意见补充相关材料后重新提交申请或取消申请,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在十个工作日内提交纸质版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五、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和馨嘉园西区物业楼二楼。

  六、提供材料:

  1、《郓城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见附件1);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及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3、新就业人员提供居住证,人事介绍信,学历证明材料;

  4、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居住证,劳务合同,缴纳保险单据;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核验原件,原件核验后退还,复印件收存入档。

  七、本公告由县房产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郓城县房产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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