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润置业1.245亿竞得吴川60.63亩商住地块
临近年末,本月土拍市场迎来收官之战。昨日,吴川市天润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1.245亿,底价竞得吴川市海滨街道官衙村艳滨岭CWGC2022004号商住地块,地块面积40420.22㎡,折合地价205.34 万元/亩,折合楼面价1067.42 元/㎡,溢价率0%。
(一)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CWGC2022004
2、土地位置:吴川市海滨街道官衙村艳滨岭。
3、出让面积:40420.22平方米。
4、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兼容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比例≤20%)、城镇村道路用地、公园与绿地。
5、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城镇村道路用地50年,公园与绿地50年。
6、宗地现状:“五通一平”。
7、本宗地设有底价。
8、本宗地评估报告备案号:4420222BA0186。
(二)宗地规划情况
①土地使用要求
用地面积40420.22平方米,含防护绿地1318.81平方米、城镇道路用地222.6平方米、二类居住用地38878.81平方米,计算规划指标用地面积38878.81平方米,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兼容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比例≤20%),1.0≤容积率≤3.0,建筑密度≤22%,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m,如确需调整建筑高度,在满足机场限高的前提下可按程序调整,并应符合城市设计的要求。
②建筑控制及道路交通设施要求
1、地上建筑退让北面用地红线不少于10米,南面50米宽海滨二路道路红线不少于20米,西面30米宽梅东南路道路红线不少于9米,东面用地红线不少于7米;临道路的地下室、地下管线(除项目用地连接地下管线外)及化粪池等地下建(构)筑物,退让道路红线不小于3米。
2、每100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配建1个机动车停车位、0.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兼容部分建筑停车位配建按《吴川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要求执行。
3、道路竖向与已建道路顺接,与周边用地竖向衔接。道路曲线段按控制性详细规划设置。
4、本地块须结合人车分流设置出入口(具体以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并满足与邻近道路交汇处的距离要求。
5、合理组织人流车流交通,内部人员和来访人员的汽车停车泊位应分区设置。
6、项目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设计、绿道系统及相关景观设计应符合建设脚印城市的相关技术规定要求,构建和谐交通,实现绿色出行。
上述未详尽的按《吴川市海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技术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
③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
1、项目地块按物业总建筑面积的0.2%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含业主委员会),可结合其他建筑设置,建筑面积最多不超过500平方米。
2、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配套设置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含群众健身相关设施),宜结合集中绿地设施,并宜设置休憩设施。
3、按每千人配建建筑面积100平方米配建托老所、托儿所。
4、配套建设卫生站(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5、按需配套电力设施,须符合相关规定,按规划和规范要求预留移动、电信、燃气的设备用房和设施(含移动通信基站)。
6、市政管线外部接口(电力电信、给排水、燃气)须与市政管网相衔接。
上述未详尽的按《技术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并按相关规定移交管理。
④绿化配置要求
1、在满足国家技术规范及《吴川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前提下,可根据项目需要灵活布局。
2、项目用地范围内沿海滨二路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防护绿地(用地面积1318.81平方米)。
3、2公顷以上居住用地应设置不少于建设用地面积2%(旧城区不少于用地面积1%)对外开放的组团式附属绿地(大于800平方米的应分散点状布局),作为公众休憩使用。
其他指标和要求按吴自然资函〔2022〕465号文执行。
四、出让地块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竞价幅度
1、起始价:人民币(大写)壹亿贰仟肆佰伍拾万元整(¥124500000.00元)。
2、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大写)肆仟伍佰万元整(¥45000000.00元),履约保证金在网上成交后自动转为出让合同定金。
3、竞价幅度: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在网上成交之日起5日内签订。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履约保证金。
2、交款时间:在网上成交之日起5天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3、交地时间:成交后60天内交地。
4、动工建设时间:成交后壹年内动工建设。
5、竣工时间:动工建设叁年内竣工投入使用。
6、土地竞得者须配建一所36班小学,位于出让地块范围外北面,用地面积19024.1平方米,其他指标和要求按吴自然资函〔2022〕492号文执行。须与开发项目用地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竣工后无偿移交市教育部门。
7、土地竞得者须按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配建托老所后按规定无偿移交海滨街道办事处。
8、土地竞得者竞得该宗土地后必须在吴川市辖区注册开发公司,并用在吴川市辖区注册的公司开发该宗土地。
9、土地竞得者曾在我市土地出让竞拍放弃竞得资格的,不能报名参与我市土地出让竞拍活动。
10、由土地竞得者按规划要求进行建设,依法办理规划建设手续。
11、挂牌出让前若该宗土地未能达到净地出让条件,则撤回该宗土地的出让公告。
12、土地交易出让方应缴交的相应税费全部由受让方负担。
12、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