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象山发布”消息,从2024年6月11日起,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将提高。
据悉,为切实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象山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象山县房地产市场和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户提高至100万元/户;购买改善性第二套自住住房等其他情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
按照目前象山公积金的政策,如果是在2023年5月1日后在宁波市范围内购房,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贷款额度可按当期最高限额分别上浮20%、30%,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贷款额度可按当期最高限额上浮50%。如果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贷款额度可提高20%。在象山的高级层次人才,首次购买首套住房的二孩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原来的144万元(80×1.5×1.2=144)提高至180万元(100×1.5×1.2=180),额度提升了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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