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24小时 > 正文

江苏南京: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用作购买商品房前期资金

2023-02-28 09:15: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南京: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作为前期购房资金

  2月28日消息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昨日发布《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文件明确,在南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购买南京市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可以与开发企业签订协议,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作为购房前期资金。此外,购买南京市存量住房的购房职工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可以与卖方签订协议,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作为购房前期资金。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信息截图。

免责声明:本页面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信息的无偿服务;不声明或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本站内所有内容亦不表明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仅供参考和借鉴,购房者在购房时仍需慎重考虑。购房者参考本站信息,进行房屋交易所造成的任何后果与本网站无关,当政府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资料时,我们将根据执法单位之要求或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个人资料。在此情况下之任何披露,本网站均得免责。本页面所提到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均指建筑面积。 注:本站所有信息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抓取等,如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如有异议可投诉至:Email:34 24 350 9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