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3 月 11 日
兑付日:2025 年 3 月 12 日
调整后债券期限:6.23 年期
调整后债券到期日:2027 年 4 月 28 日
当期票面利率:6.50%
本金偿付安排:自议案通过后的第 10 个交易日向债券持有人兑付本金面值的 0.2%
利息支付安排:根据相关决议进行调整
分期兑付本金比例:从 2025 年 3 月 12 日至 2027 年 4 月 28 日,分期兑付本金的 99.0%
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发行了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 “H21 融信 1”,债券代码 175743.SH),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0.00 亿元。根据《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文件,现将 “H21 融信 1” 2025 年第一次兑付安排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债券简称:H21 融信 1
债券代码:175743.SH
发行总额:人民币 10.00 亿元
债券期限: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本期债券期限调整为 6.23 年期,到期日为 2027 年 4 月 28 日。
票面利率:当期票面利率为 6.50%
计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4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7 年 4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安排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3 月 11 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本次兑付。
兑付日:2025 年 3 月 12 日。
本金偿付安排:根据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议案通过后的第 10 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3 月 12 日)向债券持有人兑付本金面值的 0.2%。从 2025 年 3 月 12 日至 2027 年 4 月 28 日,将分期兑付本金的 99.0%。具体本金兑付安排将根据相关决议及后续公告执行。
利息支付安排:根据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利息支付安排将根据相关决议进行调整。本次兑付仅涉及本金面值的 0.2%,不涉及利息支付。后续利息支付安排将根据相关决议及后续公告执行。
兑付资金来源
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通过自有资金及其他合法合规渠道筹集资金,用于本期债券的兑付。
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兑付工作由发行人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在兑付日,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将本期债券的兑付资金划付至本期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持有人具体账户信息以其在债券托管机构登记的账户信息为准。
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个人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非居民企业:根据《关于非居民企业取得 B 股等股票股息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009] 394 号)的规定,对于持有发行人发行的企业债券的非居民企业,其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按照 1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由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企业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其他投资者:对于其他投资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发行人不代扣代缴。
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发行人: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 100 号融信中心 30 层
法定代表人:欧宗洪
联系人:陈嘉慧
联系电话:0591-87500588
传真:0591-87500588
受托管理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联系人:周厚智、刘昕
联系电话:023-67867990
传真:023-67867990
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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