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相互转告!湛江市区100套公租房,即将摇号分配!
近日,“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众号发布了《2023年市区(第一批)100套待分配公租房相关信息》,下面一起来看看待分配房源信息。
本次公示待分配的房源共100套,其中一房一厅15套,两房一厅75套,三房一厅10套,具体如下:
01
一、建设路24号公租房小区房源共50套,均为框架结构、电梯房(其中一房一厅户型9套,建筑面积约26-36平方米;两房一厅户型41套,建筑面积43-58平方米)。
02
二、椹川东一路3号公租房小区房源共2套,均为框架结构、步梯房、两房一厅户型,建筑面积约62平方米。
03
三、椹川大道南81号公租房小区房源共6套,均为框架结构、步梯房、两房一厅户型,建筑面积约52平方米。
04
四、机场路18号公租房小区房源共9套,均为框架结构、电梯房(其中一房一厅户型1套,建筑面积约37平方米;两房一厅户型8套,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
05
五、腾龙苑3号公租房小区房源共30套,均为框架结构、电梯房(其中一房一厅户型4套,建筑面积约51平方米;两房一厅户型16套,建筑面积约76-86平方米;三房一厅户型10套,建筑面积约82-87平方米)。
06
六、椹川西二路4号公租房房源共2套,均为框架结构、电梯房(其中一房一厅户型1套,建筑面积约33平方米;两房一厅户型1套,建筑面积53平方米)。
07
七、新景豪庭小区配建公租房,位于新川路3号,房源共1套。框架电梯房,两房一厅户型,建筑面积约41平方米。
分配方式及分配对象
分四场摇号,采用现场电脑抽签方式实施分配(地点:湛江市霞山区解放东路28号海帆大厦八楼会议室;日期:另行通知)。
第一场摇号对象:2019、2020年霞山区、经开区获得二房一厅公租房轮候资格的家庭(个人)。
第二场摇号对象:2021年霞山区、经开区、坡头区获得二房一厅公租房轮候资格的家庭(个人)。
第三场摇号对象:2019、2020年霞山区获得一房一厅公租房轮候资格的家庭(个人)。
第四场摇号对象:2021年霞山区、经开区获得一房一厅公租房轮候资格的家庭(个人)。
注: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含患有精神疾病)且无监护人共居同住的轮候对象,不参与本次分配,只发放租赁补贴。
意向登记
时间:将于近期开展,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请轮候对象留意辖区住房保障部门的电话或短信通知)。
登记地点:霞山区、坡头区、经开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住所。
如果你也想申请公租房
以下这些信息你需要了解一下
申请对象及流程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市区城镇户籍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市区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提出申请当月前12个月)低于上年市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60%;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自有产权的住房、宅基地、未正在承租公有住房、未享受任何形式住房货币补贴,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四)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等;
(五)家庭总资产不超过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限额;符合前款第一、二、三、五项规定且年龄达到35周岁的单身居民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注:符合第一、二、三、五项规定且年龄达到35周岁的单身居民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新就业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已与市区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在市区工作或居住的;
(二)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无自有产权的住房、宅基地、未正在承租公有住房、未享受任何形式住房货币补贴,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
(四)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毕业未满5年;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青年医生、青年教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未满35周岁并从事医生或教师职业;
(二)申请人及其在本市市区范围内长期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家庭无自有产权的住房、宅基地,未正在承租公有住房、未享受任何形式住房货币补贴,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四)已与市区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在市区连续购买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的;
(五)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在本市市区范围内长期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家庭无自有产权的住房、宅基地、未正在承租公有住房、未享受任何形式住房货币补贴,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二)在本市市区连续购买社会保险2年以上;
(三)已与市区内环卫公司或公交公司(含经公交公司确认后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在岗工作12个月以上。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自有产权的住房、宅基地、未正在承租公有住房、未享受任何形式住房货币补贴,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二)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提出申请当月前12个月)低于上年市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60%;
(三)在本市市区连续购买社会保险3年以上及购买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
(四)已与市区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五)家庭总资产不超过《湛江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限额。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所属辖区街道办事处下各社区收件;
2. 申请人所属辖区街道办事处受理;
3. 辖区民政部门审核;
4. 辖区保障部门初审审核;
5. 公示;
6. 轮候住房;
7. 分配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