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平区官网公布了《临平政储出【2022】18号地块规划一号支路及一号匝道工程项目方案设计进行公示的说明》,一起来看看吧!
临平政储出(2021)11号建设项目位于临平区南苑街道,东至许庄路,南至崇韵街,西至雪海路,北相邻绿地边线。项目用地面积11468㎡,原总建筑面积59997.26㎡。现根据供电方及销售意见和幕墙施工图做相应修改:
(一)单体
1.一层平面修改
A:原变配电房取消,改为销售商业,变配电房建筑面积减少217.46平米,销售商业建筑面积增加217.46平米;
B:原开闭所改为变配电房,原开闭所建筑面积减少88.37平米,变配电房增加88.37平米;
C:17轴交B轴处增加商业内部楼梯间;
D:商铺分隔修改,原来一层商铺分隔11间,现修改为28间;
E:层高由4900mm改为4915mm。
2.二层平面修改
A:4#(办公)原为销售办公改为自持办公, 销售办公建筑面积减少421.44平米,自持办公建筑面积增加421.44平米;
B:6#(办公)销售办公改为销售商铺(17轴交B轴处增加商业内部楼梯间),销售办公建筑面积减少301.50平米,销售商业建筑面积增加301.50平米;
C:15轴交B轴至E轴之间走道改为销售商业,销售办公建筑面积减少29.52平米,销售商业建筑面积增加29.52平米;
D:15轴交E轴至G轴之间走道改为销售办公,增加至5#(办公)销售办公,走道公摊建筑面积减少19.60平米 (其中自持办公建筑面积减少3.3平米,销售办公建筑面积减少16.3平米),销售办公建筑面积增加19.60平米;
E:8轴至9轴之间的电梯厅取消减少建筑面积39.77平米(其中自持办公建筑面积减少6.63平米,销售办公建筑面积减少33.14平米);
F:19轴和R轴上外立面根据幕墙调整,自持商铺建筑面积增加6.31平米;
G:原物业管理用房面积填写有误,未计算公摊面积,原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41.99平米改为244.85平米(面积增加102.86平米),自持办公建筑面积减少17.15平米,销售办公建筑面积减少85.71平米;
H:16轴交K轴处的FM甲1522取消;
I:层高由4800mm改为4795mm。
3.三层平面修改
A:8#(办公)原为自持办公改为销售办公,自持办公建筑面积减少529.80平米,销售办公建筑面积增加529.80平米;
B:10#(办公)原为自持办公改为销售办公,自持办公建筑面积减少363.85平米,销售办公建筑面积增加363.85平米;
C:南面主入口雨棚修改,原雨棚尺寸40.60mX8.0m,现在修改为26.85mX10.0m,雨棚建筑面积减少25.50平米;(其中自持办公建筑面积减少12.78平米,销售办公建筑面积减少12.72平米);
D:层高由4800mm改为4795mm。
4.四层平面修改
A:13#持有商铺与12#(办公)自持办公之间分隔调整由K轴移至L轴,自持办公建筑面积增加132.64平米,自持商业建筑面积减少132.64平米;
B:层高由4800mm改为4795mm。
5.标准层销售办公位置调整,原九层至十七层(共9层)为销售办公,十八至二十层平面图(共3层)为自持办公,现修改为九至十一层(共3层)为自持办公,十二层至二十层(共9层)为销售办公,本条修改仅销售办公和自持办公楼层位置变动,总共层数不变,销售办公和自持办公建筑面积不影响。
6.二十二层平面修改
A:1/2轴和1/0A轴上外立面根据幕墙调整,自持办公建筑面积增加13.56平米。
7.二十三层平面修改
A:1/2轴和1/0A轴上外立面根据幕墙调整,自持办公建筑面积增加13.53平米;
B:层高由4800mm改为4745mm。
8.99.700标高层平面图,楼面结构标高改成99.645,层高由4800mm改为4795mm。6轴交E轴的排烟井位置调整,自持办公建筑面积减少3.08平米。
9.机房层平面图
A:6轴交E轴的排烟井位置调整,自持办公建筑面积增加1.54平米;
B:6轴交C轴处的封闭空间,原面积未计算,建筑面积增加26.32平米(其中自持办公建筑面积增加13.19平米,销售办公建筑面积增加13.13平米);
C:层高由4800mm改为4795mm。
10.屋顶构架标高修改,104.45标高处构架标高改为104.395;109.30标高处构架标高改为109.190; 120.800标高处增加一层构架;123.300标高处构架标高改为125.70。
11.地下一层机动车位原231个,修改后233个。(主楼核心筒南面增加2个机动车位)
12.各层外立面轮廓和外立面分格样式根据幕墙施工图调整,玻璃颜色原为浅蓝色玻璃修改为浅金色玻璃,详见效果图。
(二)总平面图
1.本次设计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由59997.26平米改为59990.17平米,地上建筑面积由40137.6平米改为40130.51平米;
其中办公面积由34593.32平米改为34278.68平米(其中自持办公17515.55平米,占比50.63%,改为自持办公17174.86平米,占比50.10%;销售办公17077.77平米,占比49.37%,改为销售办公17103.82平米,占比49.90%),
商业建筑面积3575.99平米改为3998.14平米(自持商业2175.92平米,占比60.85%,改为自持商业2049.59平米,占比51.26%;销售商业1400.07平米,占比39.15%,改为销售商业1948.55平米,占比48.74%),配套建筑面积700.83平米改为586.23平米(其中开闭所取消减少88.37平米,物业管理用房原来141.99平米改为244.85平米,变配电房原来217.46平米改为88.37平米)。
机动车位由454个改为456个(其中地下一层车位231个改为233个)。
2.总图东北角增加分界站,公交车位局部调整(公交车位数量不变),成品岗亭位置调整,总的绿化面积不变,其中编号LH1绿化面积131.66平米改为125.47平米,编号LH2绿化面积279.78平米改为285.97平米。
3.公交车站构架顶部钢结构构架取消,候车区域增加候车亭。
免责声明:本页面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信息的无偿服务;不声明或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本站内所有内容亦不表明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仅供参考和借鉴,购房者在购房时仍需慎重考虑。购房者参考本站信息,进行房屋交易所造成的任何后果与本网站无关,当政府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资料时,我们将根据执法单位之要求或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个人资料。在此情况下之任何披露,本网站均得免责。本页面所提到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均指建筑面积。 注:本站所有信息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抓取等,如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如有异议可投诉至:Email:133 46734 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