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稳经济若干临时性措施>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为支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提振住房消费信心,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并出台了《拉萨市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根据《细则》,市民2023年3月25日(含)起至12月31日期间购房,可申领最高不超过6万元补贴。
市住建局工作人员王福祺介绍,自3月25日(含)起,至2023年12月31日(含)为止,在拉萨市所属行政管辖范围内,购房者购买“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之后所建造,按照市场价进行出售”的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网签、备案的,给予房屋成交价(以网签备案合同总价款为准)2%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于持有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鉴定材料的人才购房给予房屋成交价2.5%的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购房补贴每人只能申领1次,每套房屋只能申领1次。若2023年12月31日前购房补贴专项资金提前兑现完毕,本政策随即截止。
根据《细则》,符合购房补贴申领条件的申请人,可向拉萨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及部分银行网点提交申请资料,普通群众购房需现场提供《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申请表》《西藏自治区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购房者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复印件等资料;申请人才购房补贴,需先行前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开具人才鉴定证明。“审核流程上,购房者的补贴申请资料将按月归集处理,各受理网点将于每月10日前,将购房者提交的申请资料归集至市房产管理局,市房产管理局将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王福祺告诉记者,“审核通过后,我们将对项目名称、所属区域、房号、购房总价、补贴金额等内容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补贴资金将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申请人预留银行卡号直接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