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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儿女8名亲戚争房产引热议 离世后房产由亲戚继承合法吗

2023-03-08 14:51:06 来源:新房网

  想必大家都知道,一人离世后其留下的房产应该由配偶或者儿女来继承,那么要是未婚且无子女,这种情况下房产该转由谁来继承呢?笔者今日获悉,一位未结婚的老伯去世后,他名下的房产引来了8名亲戚争夺,如此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吗?亲戚能顺利继承房产吗?事情的始终究竟是怎么回事?往下看,将为您解答。

  上海的刘老伯终身未婚,无儿无女。他于2018年去世,留下一套房产。在此之前,他的父母、三位兄弟姐妹均已离世。

  为了这套房子的分配问题,刘老伯的外甥、外甥女、外甥女婿、外甥媳妇等7人,将刘老伯的侄女朱女士起诉至上海浦东法院。

  在这起官司开打的时候,《民法典》还没实施。

  原告7人诉称,刘老伯生前没有留下遗赠扶养协议、遗嘱,去世时亦无第一、二顺位法定继承人,原、被告共同对其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根据《继承法》等相关规定,可以分享刘老伯的全部遗产。

  被告朱女士没有多说什么,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实施时,本案尚在审理中。《民法典》新增设了一条“侄甥代位继承”制度。原告于是变更诉请,请求法院依照《民法典》有关侄甥代位继承之规定,对刘老伯的房产予以分割。

  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涉案房产由7名原告中的两人,即刘老伯的外甥、外甥女共有,同时,两人支付朱女士继承所得份额的折价款共计40万元。至于7名原告之间的遗产分配,由其按内部协商方案自行妥善解决。

  关于这件事情,法官的说法是: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在本案中,被继承人没有订立过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其遗产应适用法定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了侄甥代位继承制度,主要针对被继承人死亡时没有第一和第二顺位继承人,也不存在适用第一款代位继承的情形,通常适用对象可能包括未婚未育的单身人士、丁克家庭、失独又无孙辈(外孙辈)的家庭。刘老伯未婚未育,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均先于其亡,其遗产可由侄甥代位继承。法院在对上述规定进行释法明理的基础上,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

  侄甥代位继承是《民法典》新增设的制度。对于被继承人来说,兄弟姐妹是最近的旁系血亲,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甥也是较为亲近的人,在前面几种情形下,基于养老送终的常情考虑,大多数人会第一时间想到与自己存在血缘关系的侄子女和外甥子女,也比较倾向于将遗产留给侄甥。《民法典》顺应这一常情做法,增设侄甥代位继承的规定,一方面可以鼓励、促进侄甥对鳏寡孤独亲属的赡养,引导人们重视亲情、加强亲属间的交流和沟通,另一方面也可以保障遗产在血缘家族内部流转,减少产生无人继承遗产的情况,更好地发挥遗产的效用。

  相关法条知识拓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

  第十四条 被继承人在民法典施行前死亡,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其兄弟姐妹的子女请求代位继承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但是遗产已经在民法典施行前处理完毕的除外。

  看到这里,大家都应该了然,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侄甥代位继承遗产是新增加的法条制度,因此本案中刘老伯所留下的全部遗产,应由他的外甥和外甥女共有。

  对于这件事情,也引发了不少网友的讨论:

  但悠雅FY:以后独生子女没有侄甥的怎么办呢?

  evewangjun:先了解一下,民法典没有颁布之前,外甥侄女是没有继承权的,必须打官司法院出具证明才能变更产权人。所以有可能不是他们为了争家产打官司,只是为了继承打。当然这也只是种可能。

  毋瑛琭7L:我不结婚,老了以后,就直接写遗嘱,把遗产赠予我的朋友们,绝对不便宜这帮远房隔代亲戚们。

  三亚钝刀嘴:房主生前有没有人争着赡养呀?

  庄生晓梦21703:农村千百年来一直有代位继承,一般是兄弟(排行老二的有优先继承权)的二儿子(还有排行老二有优先继承权)来继承。 也就是二哥家的二儿子,或者二弟家的二儿子来继承。

  ftjf43ge28ei:也无所谓了,人都走了,直系亲属也走了,争就争吧,不影响谁,除了亲生的,其他人都一样。

  枝竹韵44:那如果无儿无女,负债200W,亲戚之间怎么分配?

  茕兔不是穷兔:笑死了,亲戚要是不照顾我,我感觉差不多了,我就直接卖掉去住好的养老院……

  静雨飘絮:同样是房子问题,我们家有个远方亲戚,姐弟吧好像,他们老爸去世后,弟弟和弟媳直接悄悄咪咪的去把老家房子卖了,城里的房子产权过户给了自己,一分钱没给他姐,注意,是在姐姐不知情的情况下哦,都不带商量的那种,后面还是姐姐过问房子怎么处理,才发现的!现在都老死不相往来了……这个恶心吗?还是亲的……

  死灵____小lin:于情于理在老人家最后时刻谁在赡养照顾谁为他办丧处理后事的,在没有当事人本人遗嘱的情况就应该让赡养老人的人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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