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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卓越九珑旧改项目规划调整 涵盖1栋公寓和4栋住宅楼

2023-05-30 10:50:59 来源:咚咚找房

  原标题:等待17年,南山中心区旧改“卓越九珑”规划大调整!住宅格局变了

  近日,南山区、大鹏新区地块规划调整!

  其中,南山南头街道田厦南新路西片区旧改规划调整,调整后,住宅的总建筑面积不变,层数增加,由原来的4栋住宅都是32层,调整为32层、39层、42层、43层住宅。该项目为已经计划改造17年的卓越九珑项目,从新公布的规划图可以看到,整个建筑布局都做了非常大的调整!

  大鹏新区新大-东山地区1块旅馆业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也略有扩大,由原来的46592平增加至50000平,容积率由原来0.8增加至2.3。

  南山南头田厦南新路西片区旧改,住宅楼层数增加

  5月28日,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关于南山区南头街道田厦南新路西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公示》。

  项目位于南山区南头街道,南邻桃园路,东至南新路。值得注意的是,南山南头田厦南新路西片区旧改就是卓越九珑项目,该项目改造计划最早可以追溯到2006年。

  我们从新公布的规划图可以看到,卓越九珑的整个建筑布局都做了非常大的调整,虽然仍然是4座住宅楼和1栋商业公寓楼,但是4栋住宅楼的布局做了很大的调整:

  调整后,该项目有1块二类居住用地 商业用地,以及1块纯商业用地,整个项目包含建面83460平的住宅(与之前规划面积不变),以及建面16305的商业公寓。

  住宅的层数调整,由原来的4栋住宅都是32层,调整为32层、39层、42层、43层住宅。1栋商务公寓为26层。

  我们先来看看修改内容:

  (一)优化拆除用地范围

  拆除用地范围由19284.3平方米修改至18923.6平方米。

  (二)优化开发建设用地范围

  开发建设用地范围由17039.2平方米修改至16988.5平方米。

  (三)开发建设用地指标调整

  1、01地块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由600平方米增加至1780平方米。其中,社区管理用房(社区居委会)由100平方米增加至25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由400平方米增加至140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由30平方米增加至6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由占地400平方米增加至710平方米,并增加1处社区儿童游戏场地600平方米。

  2、将01地块商业建筑1840平方米腾挪至02地块。

  3、取消地下2000平方米社区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同时依据停车位数量及设备用房需求落实地下室建筑规模。

  (四)城市设计相关内容

  1、01地块南侧一、二级建筑退线由3米、6米调整为6米、9米;西侧一、二级建筑退线由10米、13米调整为6米、13米;北侧一、二级建筑退线由7米、10米调整为6米、10米。02地块南侧一、二级建筑退线由7米、12米调整为6米、9米;西侧一、二级建筑退线由6米、10米调整为6米、9米;北侧一、二级建筑退线由3米、3米调整为6米、9米。

  2、绿地率、建筑密度、地块用地性质(R21 C1、C2 C1)等表达方式调整为“绿化覆盖率”“建筑覆盖率”“R2 C1”“C1”,并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要求予以落实。

  3、01地块裙房限高14米,塔楼限高100米调整为裙房限高24米,塔楼限高150米;02地块裙房限高20米,塔楼限高100米调整为裙房限高24米,塔楼限高150米。

  4、明确01、02地块地下空间联通形式,并由地块间负二层空间穿越市政道路予以联通。

  5、取消空中步行通道

  规划修改仅限于上述内容,其他规划指标及控制要求以原规划批复为准。

  再来谈谈南山南头田厦南新路西片区旧改,最早可以追溯到17年前:

  卓越九珑项目位于南头街道,南新路和桃园路交汇处西北角,是深圳最早推进旧村改造的项目之一,其前身就是田厦南新路西片区旧改,改造计划最早可追溯至2006年,至今已有17年之久。

  2013年,项目以“卓越九珑”面世,是卓越集团在南山主导开发的首个旧改项目。

  2017年,项目开始动工,但到2018年底地面平整后一直没有什么新动作。

  2019年,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关于南头街道田厦南新路西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确认项目实施主体为卓越。

  一直到2020年,卓越九珑项目土石方工程正式开工。

  2023年,南山南头田厦南新路西片区旧改规划调整,也意味着建设有望开始提速。

  大鹏新大-东山地区,1块旅馆业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

  同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发布关于[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01-23等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调整后,1块旅馆业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也略有扩大,由原来的46592平增加至50000平,容积率由原来0.8增加至2.3。

  为推动大鹏新区商业综合体建设,拟对〔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01-23、01-14、01-17、01-21、01-22、02-01、02-04地块进行规划调整。

  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01-23地块用地面积为4659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旅馆业用地(C4),容积率为0.8,建筑限高为20米,配套设施为渗透池或地下蓄水池,备注为规划。

  01-14地块用地面积为369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

  01-17地块用地面积为165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

  01-21地块用地面积为301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

  01-22地块用地面积为3581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 水域(G1 E1),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30%水面)。

  02-01地块用地面积为24506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 水域(G1 E1),配套设施为渗透池或地下蓄水池,备注为规划(30%水面)。

  02-04地块用地面积为9310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 水域(G1 E1),配套设施为公共厕所,备注为规划(20%水面)。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01-23地块用地面积为5000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容积率为2.3,建筑限高为“90米(临新大河塔楼高度不超过85米)”,配套设施为“管理服务设施(包含社区管理用房、社区警务室、便民服务站、文化活动室各一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母婴室(总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接入网机房(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80平方米);公共厕所”,备注为“规划,需保持商业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开放性,保持滨河界面的开放性”。

  01-14地块用地面积为767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

  01-17地块用地面积为268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

  01-21地块用地面积为238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

  02-01地块用地面积为26403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 水域(G1 E1),配套设施为“公共厕所,3处公园儿童游戏场地”,备注为“规划(30%水面),临新东路、新海大道北段应设置下凹式绿地;新大河东岸新东路与新海大道之间应设置公共步行通道”。

  02-04地块用地面积为9113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 水域(G1 E1),配套设施为“公共厕所,1处公园儿童游戏场地”,备注为规划(30%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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