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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张家湾6小村安置房项目预计明年竣工 建成可提供5400套房源

2023-05-12 16:14:17 来源:张家湾六小村棚改项目

  原标题:喜讯!通州6村5400套安置房,开始结构封顶!离拆迁又近了

  近日,张家湾6小村安置房项目一标段主体结构大吉!意味着这个项目距离入住又近了一步!

  早前,一片区3个标段,已开始装修招标,3个标段总投资金额达到3.7个亿!

  六小村安置房项目东至规划绿地,南至京哈高速,西至东六环,北至规划施园路

  建设用地面积约24.33公顷,与环球度假区在六环路两侧遥相呼应,未来有望成为城市副中心重要的文旅文创设计产业基地。

  该项目也是城市副中心在施的体量最大的民生工程,最高高度36.4米。由于地处城市副中心入口区域,未来该项目对六环和京哈高速形成开放式、友好型城市界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建成后市民预计可喜提近5400套安置房,圆更多人的“安居梦”。

  安置房交通规划

  项目位于东六环路与京哈高速交通枢纽东北侧,步行1km范围内拥有凉水河、萧太后河文化景观带。

  周边步行1km范围内设有地铁站,500m范围内设有公交首末站,拟建公交站位于用地北侧,公交流线穿过用地,各地块居民步行650m以内就可以到达公交站,居民出行便利。

  安置房效果图

  鸟瞰图

  立面效果图

  据介绍,该项目预计在2024年可实现整体竣工,同期幼儿园及相关配套设施也将得以交付,更好满足市民需求。

  从2016年就提起的棚改,在酝酿了6年之后,终于要大放异彩了!多个招标近期陆续发布,真是火急火燎赶工期啊!兔飞猛进要进度!

  1月4日,北京市通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区政府提出,今年要更大尺度推进新老、城乡融合发展,张家湾镇六小村棚改项目,被点名提出!

  张家湾镇六小村棚改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27公顷,规划建筑规模约157万平方米,未来将成为通州重要文旅文创设计产业基地

  六小村棚改项目共涉及户籍人口约8468人,宅基地1984户,腾退用地规模约227.19公顷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约144.98万平方米

  一片区总投资估算为58.7052亿元

  二片区总投资估算为24.7033亿元

  三片区总投资估算为15.5350亿元

  三个片区总投资超过百亿!

  通州区张湾镇"六小村"棚改项目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搬迁补偿与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第三章 补偿与安置

  第十四条

  本项目实行房屋安置方式或一次性货币安置方式,同一宗宅基地上的被搬迁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第十五条

  本项目搬迁协议的签订分为预签约和正式签约两个阶段。本项目预签约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各村预签约协议签订达到下列条件后,预签约协议生效,同时,预签约顺序作为安置房选房顺序。

  (一)宅基地宗数多于200宗的村,被搬迁人预签约率不低于70%;

  (二)宅基地宗数少于200宗的村,被搬迁人预签约率不低于80%。

  第十六条

  本方案中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为5000元/平方米。

  第十七条 补偿款计算方式

  (一)认定的合法宅基地面积小于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的:

  新(老)宅基地上房屋搬迁补偿价总额=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认定的合法宅基地面积+被搬迁房屋重置成新价+装修及附属物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设备及其他迁移费+各项补助费+各项奖励费

  (二)认定的合法宅基地面积大于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的:

  老宅基地房屋搬迁补偿价总额=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老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超出老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部分×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60%+被搬迁房屋重置成新价+装修及附属物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设备及其他迁移费+各项补助费+各项奖励费

  新宅基地房屋搬迁补偿价总额=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新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被搬迁房屋重置成新价+装修及附属物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设备及其他迁移费+各项补助费+各项奖励费

  第十八条 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合法宅基地四至范围内首层房屋的重置成新价由评估机构据实评估,地下及二层(含)以上房屋按照550元/平方米给与补偿。

  (二)合法宅基地四至范围外的房屋按照 300元/平方米给与补偿,获得该项补偿的被搬迁人不得再获合法利用土地奖,放弃该项补偿可获合法利用土地奖。

  第四章 补助与奖励

  第二十九条 安置补助费

  (一)本村农业户口人员和因服兵役、就学、服刑户籍已转出不在本村的非在册人员,本村户籍人员的非京籍配偶,以上人员符合安置条件的可享受每人5万元安置补助费。

  (二)其他被安置人员享受每人2.5万元安置补助费。

  (三)新生儿不给与安置补助费。

  第三十条 未达宅基地控制标准补助费

  老宅基地认定的合法宅基地面积不足267平方米的,按照认定的合法宅基地面积与267平方米的差值,给与 5000元/平方米一次性补助。

  新宅基地认定的合法宅基地面积不足200平方米的,按照认定的合法宅基地面积与200平方米的差值,给与 5000元/平方米一次性补助。

  第三十一条 超267安置上限补助费

  按照合法宅基地面积70%选择安置面积的,且合法宅基地面积70%大于267平方米的,超出的部分每平方米按照阶梯式给与补助:

  (一)超出90(含)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每平方米按照搬迁公告当日周边类似普通商品住宅房屋价格的70%给与补助;

  (二)超出90平方米至120(含)平方米的部分每平方米按照搬迁公告当日周边类似普通商品住宅房屋价格的50%给与补助;

  (三)超出12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每平方米按照搬迁公告当日周边类似普通商品住宅房屋价格的30%给与补助。

  第三十二条 搬迁补助费

  按合法宅基地内首层房屋建筑面积给与25元/平方米的搬迁补助。

  第三十五条 新生儿补助费

  一宗宅基地按被安置人数选择房屋安置的,自2024年3月31日(不含)至《安置房入住办理通知书》送达前,已婚被安置人员新出生的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落户在本村的婚生子女,且系被搬迁人的直系血亲,可享受新生儿补助费。新生儿数量不超过2(含)人的,按不高于30万元/人的标准给与补助;新生儿数量超过2人但不超过4(含)人的,超过2人部分按不高于20万元/人的标准给与补助;新生儿数量超过4人的,超过4人部分按不高于10万元/人的标准给与补助。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给与新生儿补助费:

  1.选择按宅基地面积计算房屋安置的;

  2.选择一次性货币安置方式的。

  第三十七条 提前搬家奖励费

  搬迁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签约奖励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在预签约期内签订预签约协议并生效的,或在**年**月**日至**年**月**日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每宗宅基地给与15万元全额提前搬家奖励费;

  **年**月**日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每宗宅基地给与12万元提前搬家奖励费;

  **年**月**日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每宗宅基地给与9万元提前搬家奖励费;

  **年**月**日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每宗宅基地给与6万元提前搬家奖励费;

  **年**月**日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每宗宅基地给与3万元提前搬家奖励费;

  **年**月**日(含)以后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不给与提前搬家奖励费。

  第三十八条 促签奖励费

  被搬迁人在预签约期限内或签约奖励期限内签约的可给予最高10万元的促签奖励费。当被搬迁人所在村预签约比例或正式签约比例达到95%时,给予签订协议的每宗宅基地被搬迁人5万元促签奖励费;签约比例达到95%之后,签约比例每升高1%,增加1万元促签奖励费。

  第四十三条 临时周转

  搬迁人依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向被搬迁人支付以下周转补助费。

  (一)临时周转方式为被搬迁人自行周转。

  (二)搬迁人应按照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确定的户型给与被搬迁人周转补助费。周转补助费标准为:一居室2600元/月/套,二居室3200元/月/套,三居室4000元/月/套。被搬迁人选择一次性货币安置的,按照一宗宅基地给与一次性3万元周转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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