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泉州:继续降低贷款首付比例,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近日,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继续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通知显示,继续降低贷款首付比例,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同时,继续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单方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出,此次政策调整可以更有效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支持作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购房缴存职工经济压力,促进泉州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